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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标准的农村父母投靠子女,将户口迁入子女所在的村集体,往往被村集体定性为空户,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是违法的。投靠亲友是一种合法的户口迁移...
年龄达到法定标准的农村父母投靠子女,把户口迁入子女所在的村集体,往往被村集体定性为“空挂户”,征地拆迁的时候理所应当不给补偿,这样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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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你是否具有获得补偿的主体资格问题,我认为,你在未与村委会解除承包协议之前,具有获得补偿的主体资格。(其实你如果是城镇户口后,村委会有权收回你的承包地)另一个方面是获得哪些补偿的问题,我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若干问题意见》的规定,你有权获得: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部分土地补偿费。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南京市投靠落户有三种方式:市内移入、市外迁入、迁往农村地区。 迁往农村地区是指公民将户口迁移至本市农村地区的户口登记。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请迁往南京市农村地区: 所需条件: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该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投靠人在本市城镇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5、原户籍档案或其他能证明当事人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材料; 6、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7、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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