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只要您没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否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与您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有关,而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这样的情况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请问现在不让你们上班的理由是什么?一共有多少人有这样的情况?你们可以联合起来,共同解决这样的问题。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公司不买社保解除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8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