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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钱,你可以申请工伤,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对方司机买了保险,你也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工伤与交通事故是并列赔偿的双重关系 ...
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能否获得双倍赔偿,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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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需要赔偿的方面: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否是工伤需要等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才能确定。2、如果本案认定为工伤,那么属于工伤事故与侵权案件的竞合。考虑到对方司机无经济赔偿能力,而且一般情况下,公交公司都会帮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单位提出工伤赔偿。3、工伤赔偿与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无关,而且相关赔偿相对侵权责任赔偿更具执行力。
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看来你不符合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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