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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为父、母、次子三人所有,该遗嘱不考虑其他情况,也属于部分无效,父母不能通过遗嘱处分次子的产权份额。 2、遗嘱中,父亲处分其产权份...
1、房屋产权为父、母、次子三人所有,该遗嘱不考虑其他情况,也属于部分无效,父母不能通过遗嘱处分次子的产权份额。 2、遗嘱中,父亲处分其产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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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陈述的情况,遗嘱是有效的,但是只限于你奶奶的那一份。另一半房子是你爷爷的,你爷爷的遗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所以,你父亲、姑妈应当和你大伯的子女共同继承。 2、关于公证,可以由你父亲、姑妈、你大伯的子女共同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原件可以暂时不拿出来,放在你父亲处妥善保管。如果能协议继承遗产,则办理公证手续,再办理房产过户。 3、如果不能协议解决的话,恐怕要通过诉讼途径,到法院处理。
遗嘱不需要继承人的签名。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被继承人无需取得继承人的同意和签字即可订立遗嘱。单一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这种法律行为只能通过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不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来建立。遗嘱人生前安排死后遗产分配,无需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达成一致。本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订立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属于单方面即可完成的行为。
1、可以。如果遗属事项真实,确认是好友生前要求作证的内容,去签名作证了却好友遗愿吧。但是必须注明你补签的具体日期、时刻。 2、自愿。证人作证受法律保护,这是正当的民事行为,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由证人自主决定,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你。 3、风险。你如果不是立遗嘱时的现场见证人,而且她姐姐出示遗嘱中的内容可能违背事实,好友去世后你碍于情面再去顺水推舟在遗嘱上补签见证人姓名,则恐有造假嫌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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