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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财产转让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事项、权限和期限,...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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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原件(受理窗口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网上签订的当地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5。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有账户转让交易结算资金的,应当提交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约定自行转让交易解散资金的,应当提交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自行转让声明原件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上复议买受人姓名的1份。8、其他材料:(1)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在购房资格审查时申报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2)央产已购共有房屋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市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书》原件(3)已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已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4)补充土地出让金的证明(5)标准价格、优惠价格提交补充房价证明或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明(7)全部划拨土地或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还应提供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承诺原件。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4、赠与人或者受赠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授权委托书; 5、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中房产证号不复印,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附表的可不提交); 8、已购成品价共有住房赠与人的提交赠与人与原售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契约、补交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如果为标准价或者优惠价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其中已购央产房(原售房单位为在京中央单位)赠与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出具的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9、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10、多个人共同受赠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有房产证、何人持有房屋共有权证,并约定共有份额。 应缴税费:房证印花税每本5元。 参见《婚姻家庭继承网》
二手房过户 一、登记要件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些东西?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四、如何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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