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到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处报名,办理所需证件: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二、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一)机动车驾驶证(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办理对象:持有机动车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结婚照。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的,持有子女出生证或子女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和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出生证明。4、孩子出生后,带着出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出生证明。孩子取名后,带着证明到计划生育部门登记。计划生育部门会给你一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到公安局办理户口。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