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关公司法董事会职权,《公司法》第108条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基本上大公司都会有董事会,那么,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呢? 董事会的职权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