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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给员工签订试用期协议,规定15-30内离职工资只发一半,并且购买五险需交2000押金,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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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上规模的单位结算都是按月并且月末结算的,员工工资也不会按照入职时间结算。此外,月末结算工资是需要时间的,先是部门统计考勤、业绩等,汇总,确认,之后才会到财务。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报表核算工资,之后给人事部门核对,无误后由公司领导签字。之后送银行代发支票和工资明细,一般是4天到账,如遇到周末等休息日,还要长些时日。最后银行按照明细进行代发,此流程结束一般都是10-15天。因此所谓压半月工资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不合法。一、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二、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三、《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六、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入职半个月工资是可以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的,只要员工在单位工作了一天也是会得到公司应该给的报酬的,所以单位按月发放工资只是为了核算方面而并不是对员工工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如果员工因为只工作半个月而没有得到工资就可以通过申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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