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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就会产生以下后果: 1、如果你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不能将《房屋认...
一旦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就会产生以下后果: 1、如果你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不能将《房屋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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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觉得看对方开票情况,如果一次性将三年的票都开出来,没付款,就计应付账款,先确认损益。如果分次开票,分次付款,可以一年确认一次损益。如果没开票,没付钱,我是想不出怎么做账。
一般来说,还没有建成的商品房要进行销售,成为商品房的预购。商品房的预购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既然你和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则对方有履行协议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话,要起诉时没有问题的。你所说的公司没有盖章,并不影响,因为如果对方是以个人名义与你签合同,那么这份就是他的个人债务了。如果对方是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即使没有盖公司章,他的行为一般也认定为职务行为。而销售公司仅仅作为中介,没有在信息上做出虚假或隐瞒等行为,应该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话,你可以提出要求双倍返还房款。
一旦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就会产生以下后果: 1、如果你应当在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不能将《房屋认购协议书》所确认的房子再承诺给其他购房人了。假如你无故拒不按约定的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则有权将《房屋认购协议书》确认的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而且你无权收回你交付的定金;如果在约定的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已经将认购书确认的商品房出售,则应当双倍返定金给你,但你无权请求开发商必须将房屋销售给你; 2、在约定的时间,双方就《房屋认购协议书》确认的商品房的买卖达成协议,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定金将根据双方的意愿转成购房款的一部分; 3、《房屋认购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转化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中的一部分。 对超出《房屋认购协议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订成功,视为双方均没有违约行为,房屋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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