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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当月员工在用人单位上班了,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如合同有约定不缴纳的,亦属于无效约定。如果一个月内在两个单位上班的,可以双方沟...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除下列款项外,用人单位不得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劳动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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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那天提出辞职或者那天走,当月的工资是按工作天数计算,但是辞职当月的社保(包括应当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当。
严格来讲,当月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还是应由单位来承担.社会劳动保险是以月为单位来缴纳费用的,无论你这个月出勤几天,都应该缴费.何况你是15日才离职的,一般多数地区均需在10日前确定当月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在你离职前,社保处可能已经要求单位将应增减人员呈报上去了,基数已经核准了,除非单位为了你再去和社保处协调减员,否则到月底缴费时应该包括你。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还要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还缴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网友提问:各位律师,比如我1月15日提出辞职,2月15日正式离职,而我们是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的。就是说,2月15日发的是1月份的工资和2月份那15天的工资,那么2月份的社保公司还应该帮我交么律师解答: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你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你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您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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