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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债能起诉第三方,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
“三角债”的问题,建议您掌握一个原则。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您需要针对的合同相对方,至于合同相对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不是您必须介入的环节。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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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公民个人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 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而是调查债务人是否有到期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三角债能起诉第三方,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解决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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