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班,撞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第一,要区分情况,如果是工作中受伤的,则可以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赔偿金;如果不是工作中受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绕开人行道上的阻碍物摔伤,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劳动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不属于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 在此,请留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司法解释: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不属于工伤,公司可以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时间,回家必经的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也是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你说的虽然是上下班时间,回家的途中,但不是机动车事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可以要求加害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单位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单位是否有过错;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经申请认定为工伤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就和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7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