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9...
合伙企业投资设立流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7年九江市企业退休人员是会上调退休工资的!人社部与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总体水平5.5%左右的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江西省政府将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于5月底前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开始补发。
如果员工与非法集资相关的话是有问题的,否则是没有问题。 如果员工是直接责任人员,那么会被判刑,一般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外商投资企业上市之前,必须是依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已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以其他企业形式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何种形式,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根据《暂行规定》第一条:“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股东),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股东)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起人中也必须有中国股东。 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的外资比例,《通知》中规定不得低于总股本的25%。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出台当年(2001年)晚些时候,外经贸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将这一比例调低到10%。不过,为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若干意见》同时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发行股票后外资比例低于总股本25%的,应缴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即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外资股比例低于25%的,法律性质上讲,就不再是外商投资企业。但这一类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仍须有不低于10%的外资股。对于该外资股的转让、摊薄等问题应如何处理,我国尚无相关规范,有待今后立法加以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1,785人已浏览
2,712人已浏览
5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