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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离婚后,可以不迁走户口,可以就地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办理: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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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离婚后,可以不迁走户口,可以就地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办理: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只有当事人一人名字的户口本。《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第38条: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夫妻俩离婚后,就分属不同家庭,一方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申请户籍迁走。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这一方名字的户口本,或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当事人离婚后,可以不迁移户口,就地申请分户手续。处理:当事人需须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向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只有当事人一个名字的户口簿。《关于办理离婚、房地产案件中户粮分立、迁移、房地产变动的联合通知》第三十八条:(一)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和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二)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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