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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离婚后,可以不迁走户口,可以就地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办理: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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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上一级乡镇人民政府投诉,离婚后可投靠父母迁移户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后迁的手续: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可直接持离婚证或判决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公安部三局《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分县(市)局,高新、经开、旅游分局: 现将公安部三局《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派出所要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应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他家庭成员有权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经说服无效的,派出所做好调解记录,凭家庭成员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申请人单独制发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以及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居民户口簿的制发情况。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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