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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或者历史地名可以做商标使用吗?

2021-08-29
《商标审查标准》中规定: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2、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括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的拼音形式; 4、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则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地名包括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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