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过了两年时限的不予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重新投诉的,不属于监察大队受理范围的他们不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督的区别: 1、受理案件的期限不同,劳动仲裁为1年;劳动监督为2年。 二、后果不同,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监察处理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三、机构不同,劳动争议机构为仲裁委员会;劳动监督是劳动监察机构和专业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