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的,办理有时间要求的。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
劳动者被单位辞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登记表相关介绍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5、登记证编码:6、缴费单位公章:7、申请日期:年月日《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或“否”。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10、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11、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④、办理失业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⑤、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及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12、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单位一份。
员工被单位辞退,是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是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只要员工有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员工即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需要在员工离职后2个月内向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被单位辞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2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