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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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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治理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使用途径:1.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3.还可以用来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还能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遇到以下八种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对于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最受关注的是最后一种用途,可以用来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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