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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户口本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
第一,夫妻感情不和,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可以诉讼解决,由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第二,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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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证、证。”
夫妻关系不和谐,尚未达到关系破裂的地步,应共同努力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如果关系破裂,没有可能恢复,双方可以同意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性的,可以考虑协议离婚,无法协议的,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是要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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