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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以及交易注意事项: 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 2、违约...
拆迁安置房买卖要注意些什么?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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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迁安置房问题1,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2,鉴于以上分析,我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1、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只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你们可以约定由卖主来交!3、安置房除当事人外其它人不能代款!如果对方这套安置房是购买了5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因为安置房必须要购买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的。到时候才需要交纳税费,具体的费用如下: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3元/平方米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交易费:3元/平方米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以及交易注意事项: 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 2、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 4、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好后再过户。而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5、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费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约定待拿到房产证时再付清尾款等),迟延交房,产权证如何办理过户等都作出约定,同时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6、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7、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 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 房屋的归属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8、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9、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 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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