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医保由企业出面申请办理,并且连社保都要增加费用。...
居民医保转灵活就业医保的办理方式如下:1、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2、持引进人才类居住证人员,到居住证登记的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以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所以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苏州市XX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XX、吴中区和相城区)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照参保女职工标准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缴费或者单位在职缴费,缴纳的都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险种一样,缴费标准也一样,待遇享受也是一样的。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等级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其中基本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金额/120。2、当地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保险的,退休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月基本养老金。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愿意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累计存款金额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人已浏览
47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