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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被收购,原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将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将...
请问是否有相关欠条?既然公司被收购了,您仍然可以向现在的公司主张工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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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持股会或国资委已按每股2.67元的价格支付给留用员工,则留用员工不再是公司股东,仅有员工身份; 二、如果留用员工既得到股份折算价款又保留股东身份的,则涉嫌抽逃出资; 三、如前所述,如果留用员工已得到股份折算价款,其不再是公司股东,如果公司以1元1股配购了新股的,应由留用员工自己出资购买新股; 四、本案涉及的情况复杂,仅就你所述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工作年限应累计计算。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为若干单位的,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为若干单位后,承担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为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的收购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和员工没有关系。即使你没有通知公司不想继续续约,也没有什么补偿。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一般是需要承诺承继员工原来的劳动期限的,这个劳动期限与未来享受的待遇有关。例如是否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来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年假的天数等。如果公司不承诺承继原来的劳动期限,则员工可以要求结清以前的工龄补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按照半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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