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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管辖条件

2021-10-22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市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起诉讼的几个被告地址,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市民的住所是指市民的户籍所在地,市民的常住地是指市民离开住所起诉时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市民住院的地方除外。被告有常住地时,常住地法院优先于居住地法院管辖。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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