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 1.5个月。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 3.5个月。 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4个月或 4.5个月。综上所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如果走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拿到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决书,被害人不满法院的判决,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诉求,比如申请抗诉。准备好书面申请书后,提交给同级的检察院。经过审理,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的确有误的,会做出重新判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情节肯定也是有轻有重的,刑事法院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冒充的身份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不问缘由的直接从重处罚。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构成的罪名之后,是先衡量大概的量刑范围的,但这其中还要考虑到其他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