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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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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法律上,新主体无义务承担原债务,除非其自愿。 2、起诉被告,写两家,吊销营业执照不影响法人主体存在。 3、不用将新主体作为被告。 4、新合同注意问题:避免过去产生再次出现,违约责任要明确:拖欠租金多少久可以解除合同,多少日必须全部搬走,约定违约金比例,违约赔偿出租方维权的律师费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你咨询的问题关键是证据问题,按你说法是奖励,不应该在领取时写啥借据,不应该给公司给钱,按现有证据借据表明你欠公司钱,应该偿还。如果你不能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关于公司并购不影响你的债务履行,不存在减免情形,至于如何偿还要看法院判决,一般在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都会判决一次性偿还,能否到期偿还是执行环节问题。可以另行协商,牵涉延期支付违约金具体表现就是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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