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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现在还不晚。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
按《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的规定,你本人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限为从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超期后,劳动机关不会受理。现在你已超期,最好的办法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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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属于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未能申请工伤认定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无正当理由超时的,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也就是说,超过事故伤害发生日期或诊断,认定为职业病发生日期一年。那么工伤认定期限过了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一,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二,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以上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通过,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受理的情况下,伤员可以向法院起诉。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两者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则不能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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