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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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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是多少天,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按务院《职工劳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职工产假98(包括产前15);晚育按津市《口与计划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加产假30或者给予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工资并给男7护理假奖励天津条例还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天津产假天数是30天产假如果因一些情况无法实现的,用人单位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作为补偿。也就是说30天的产假不休的话,可以得到补偿。但是具体如何操作,比如员工能否申请不休产假拿补偿,用人单位能不能强制要求不给增加产假等,这些问题都还需要等待具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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