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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拆迁是否有拆迁补偿,当地做法不同,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员协调处理。小产权房屋的性质属于履行审批程序的房屋,但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居民安置...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居民甚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是没有资格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民房的,在遭遇拆迁时,对方往往主张这类房屋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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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小产权房此前已经办理了审批手续,那么该小产权房拆了是有补偿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第三条规定,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为:第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第二,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三,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如果该小产权房此前已经办理了审批手续,那么该小产权房拆了是有补偿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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