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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履行业委会职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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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负责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提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三)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四)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草案;(五)其他准备工作。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前款所列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责任:(一)与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择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六)促使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业维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八)调整业主之间由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发生的纠纷(九)所有者给予的责任。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附相关法条:《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业主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开展活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四)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按《省物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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