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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走了雇主不认可

2022-06-21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之限定,你能够采取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此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支付经济赔偿金。或是依据第36、38条解除劳动关系。先进行商量,你看情况,如果感觉会出现纷争,可能会走法律流程,最好先搜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表、薪水表、工作上的证明,以备诉讼证据,因为你们无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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