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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逮捕前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公安机关撤回案件,一般是指公安机关在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后,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将案件撤回的行为。它分为二种类型,一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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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有犯罪嫌疑的人可以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到一定期限后继续拘留的,需要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那么,批准逮捕前,公安机关多久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员,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批。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1-4天。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许可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因此,在批准逮捕前,公安机关最长可拘留嫌疑人37天。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在公安机关没有将案件移送起诉前,仍属于在公安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不可以查阅公安机关案卷,包括相应的证据。只有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将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后,辩护律师才可以到检察院进行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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