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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减刑。《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减刑适用于犯罪分子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情况。 减刑适用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对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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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刑适用于哪些情况减刑的适用条件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两种: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二、适用减刑需要注意什么实践中,适用减刑需要注意什么具体执行减刑工作时,对以下四个问题应严格注意:1、未成年犯减刑,此照成年犯相对放宽;2、老年和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的着重把握确有悔改表现; 3、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从严掌握; 4、假释犯不予减刑,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一、什么是限制减刑?什么情况下会适用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二、限制减刑的罪犯,至少要服刑多少年? 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中专门增加了一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个规定说明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 三、对死缓犯适用限制减刑的必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 由于我国较为宽松的减刑、假释等制度的存在,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不是立即执行,即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死缓是可以适用减刑、假释制度的,这样一些犯有较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比如暴力性犯罪分子,经过多次减刑或者假释后,一般经过十几年就可以刑满出狱或者被假释出狱,难以起到矫正犯罪分子的教育效果。 面对死刑与死缓之间“生死两重天”刑罚力度的巨大落差,有必要对犯有暴力性犯罪等重罪的犯罪分子予以限制减刑,刑法修正案(八)对死缓犯适用限制减刑是坚持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纠正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一次大规模的刑法调整。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3、被告提起反诉、有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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