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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可以在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等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首先,根据我提供的真实身份证或复印件。二、持上述文件申请书及相应材料到职工当地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第三,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确认您的情况是否符合处罚要求,提取条件,确定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确认合法,如果不完整,应尽快补齐。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申请:员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等待通知:员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办理提取手续:经批准后,将相关材料带到相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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