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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继续履行或赔偿失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时效一般为2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您房屋的情况属于房屋质量问题。根据我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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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还是先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看结果如何再行起诉吧。原因如下: 1、简单问题不要复杂化。投诉与起诉是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投诉简单易用,从经济的角度来说也成本最低,尽管结果并不一定有法律约束力,但好处是双方的敌对态度不太强烈,许多事情有回旋余地,彼此也有前后可退的空间,我的例子就充分说明了这个观点。 一开始尽管我知道开发商违约,但也并不愿意花时间精力在官司上,所以无想过起诉开发商,后来由于房子窗户出了质量问题,我要求开发商维修,但他们置之不理,迫于无奈我才告到消委会,一到投诉的层面,我当然连带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后来在消委会的调解下,我避开了违约金的问题,要求他们帮我维修窗子,开发商见我不谈违约金,当然情愿帮我修窗子,后来等他们修好了窗子,我再跟他们谈违约金的事情,消委会也解决不了,才走上法庭的。如果一开始便走上法庭,我敢肯定窗子到现在还修不好。甚至是现在我违约金的官司打赢了,但整整一年时间也无法执行,你能想象一家开发商连几万元也给不起你吗?他们就是不给,你能拿他如何,毕竟他们是强势消费者是弱势。你房子都未收已结下梁子,对你有什么好处呢?以后他们拿些合法的借口整你太容易了,所以我建议你和解就是这原因。 这是由他们的职业内容决定的建议,因为这确实是侵权的行为,用法律途径解决无可非议。但作为消费者的角度,要达到目的,途径有很多,不一定要诉讼来解决,简单、直接、有效、经济是原则,非到万不得已,不要上法庭,诉讼不仅浪费人力物力精力,最重要的是结果未必如你想象般发展或下结论,但产生的后果却又不可挽回,对你现在的情况不太有利。 3、你的房子延期交楼,基本上也将会面临延期办房产证的情况,这也是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之一,而且房子的质量你也未验收过,这也是合同内容之一,如有违约的情况,难道你到时又再一次又一次地起诉吗?等合同基本完成履行义务的时候再根据情况作决定也不迟啊,如果房子不合你意自己还有选择的余地(例如退房),但如果你前期已执行了大部分,你就没有多余的回旋余地了。 4、你一定不能错过两年的诉讼有效期。这里的学问其实真的很多,我现在告诉你一点,假如你到消委会投诉落案也可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也就是说,快要到两年期的时候,你如果投诉或是让对方知道他违约并有证明有事实,诉讼时效可从当时起重新计算。我的案件就是运用了这一点胜诉的。 5、深切体会:维权是重要的,维权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美好,但当你为了维权而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把你享受生活的时间也浪费了,维权的真正意义在哪里呢?
出现该种情况的主要有两种解释:1、一开始开发商就存在欺诈;2、开发商的设计进行了变更,但是没有向你们履行通知告知义务。不管是哪种情形,您购买该房时的基础不存在,合同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按照现价赔偿您的损失。
你的房产是否过户,如果没有过户,房子仍然还是你的。 至于合同的取消问题,请参照以下法条决定你的行动: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 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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