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撤销失信执行人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没有钱偿还。如果有期限列入不值得信赖名单,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撤销;如果没有纳入期限,被执行人必须符合已清偿全部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撤销失信执行人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撤销不可信执行人的方式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执行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不可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不可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 (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执行程序终止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者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暂停不可信执行人的执行;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关于请求撤销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决定撤销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实与理由:诉纠纷强制执行一案(执行依据),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因偿还申请人债务的需求,请求暂时撤销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为了能尽快收回借款,申请人申请撤销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望予以支持。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书大致是这个格式,但是事实和理由部分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填写。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90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993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