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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特征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根据隐私权的特征,就目前国内外学者的通说,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3)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4)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未经许可在网上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不但可以报警,也可直接向起诉进行维权。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传播他人隐私图片,不构成犯罪,但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他人隐私;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传播内容是虚构的,则涉嫌诽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 如果传播的隐私中有当事人的敏感信息,被他人利用去犯罪,或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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