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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以及再生产品,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建立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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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建立以下主要制度。首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措施。第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和执行员工健康管理制度。第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我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食品安全。第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第六,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纪录制度;第七,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纪录制度;第八,餐饮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和加工检验措施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单独规定国有企业的结算和清算期限。《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应司法》和《企业破产法》。但两部法律对破产清算的具体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规定了申请破产清算的一些程序所需的时间: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记录,完整记录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并作为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期限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查询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职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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