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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充分的,判决返还本金,约定利息的,没有约定利息的,没有利息。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实践一般应遵循以下原...
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犯罪,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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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院一般会认定持借据的人就是债权人,会判决被告偿还持借据人欠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1、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受理后,并不代表一定能胜诉。是否能胜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需要有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及借款人未归还的事实。 2、出借人无证据证明已经实际提供借款的;或者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提供借款,但借款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偿还借款的,法院对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出借人将败诉。 3、只有出借人有证据证明有借款事实,且借款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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