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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人是你外婆,所以你妈妈是有继承权的,从这个角度,你妈妈肯定是有份额的。 2、补偿政策角度,通常情况下你属于被安置对象。如果可以,你可...
农村房子拆迁,现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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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房屋的产权人是你外公外婆,并且在他们去世后没留有遗嘱的,该房屋由他们的四个子女共同继承,四人均为产权人,动迁补偿中关于房屋的折价补偿部分由他们四人平均分配。2、你和你妈妈属于安置人的话可以分得相应的面积,现在的动迁房基本都在城乡结合的地方,至于多少面积要根据政策。3、你舅舅可以基于前述第一项回答所说的情况取得相应的补偿。4、这个要看她之前房屋的来源和性质,以确定是否属于动迁安置人。
夫妻离婚后,补偿问题:一、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支持。四、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五、属案外人私产,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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