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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没有房产证, 继母有继承权吗

2022-01-18
首先这个房子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基于你父亲的工作和身份,单位给予的福利分房,从房屋的取得上讲首先应该是你父亲的房子!你代替你父亲出资--即缴纳了那个70%的集资款,这是你父亲对你的债务。 房屋产权没有办下来的期间,这个房屋的所有权理论上还是首先归属于你父亲,但是是你父亲与你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该归结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父亲过世后,你父亲所享有房屋的50%产权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原则,你占25%,你继母占25%,这样你继母就占有房屋的75%的产权。 你的继母现在要求将房屋写她的名字,不完全合理,因为你享有房屋25%的产权,并且你的父亲和你的继母对你还负有一定的债务,即你出资的70%的房款!你现在可以主张两点:一、房屋从继承的角度,你有共有权,房产证应该写你和你继母二人的名字;二、你继母取得房屋75%的产权,需要向你偿还当年的房款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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