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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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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有权向夫妻双方或一方主张权利,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的除外。
清理企业债权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1。在业务环节选择客户存在错误,估计客户还款能力存在错误;2、合同履行中忽视法律关键问题,造成实际被动;3、债权忽视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收不力,让债务人感受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性;4、债权清算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取得最大效果;5、认为继续合作是重中之重,债权暂时搁置,导致债权存在越来越多;6、债权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弥补。虽然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但企业习惯于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的资金来保持平衡,但最终发现债权总是难以回收,但债务无法摆脱,损失往往会增加。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二)破产人除前一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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