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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
最好去补办一个。请注意,如果复婚了就不能补领离婚证。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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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明,或者出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情况属实的,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因此,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证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离婚证所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单人形象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委员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离婚证所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单人形象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委员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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