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具体分析,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
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到一审法院开庭,符合法律规定,方便刑事案件的审理,无需押送犯罪嫌疑人到二审法院,减少不安全因素,也便于犯罪嫌疑人的衣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属于正常现象。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1、可以重新提交答辩状2、重审案件全部从头再来3、你就按照没有诉讼过一样4、一切权利都可以行使
关于刑事案件的开庭次数,无法准确判断。这要根据案件的审理程序,或者是否需要延期审理等情形去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4人已浏览
1,570人已浏览
2,974人已浏览
6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