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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再追问请及时选择评价结束咨询在离婚诉讼中;其次看财产的来源,首先看双方有无约定,在离婚是予以分割,以约定为准,是继承受赠所得的。是婚后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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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一般是平等分配。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的,双方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一般来说,中标金额就是合同金额,因为招标发布的设备及数据参数都是一定的,除非有其他的新增的配件或更换为更高配置的设备。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也可以和中标单位新立采购合同。 2、我遇到的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中标后就要签合同,合同签署完毕10日内,采购单位支付30%的合同金额给供货方作为保证金,然后在采购系统(包含软硬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工作后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和前期支付的30%共计90%作为货款支付给供货方。剩下的10%作为整个系统的质保金,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质保期过后支付给供货方。 3、关于技术设置问题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供货方不得在信息系统中设置任何可能导致系统功能全部或部分不可用的技术参数。必须保证系统功能对采购方的全面开放。 4、关于系统采购完毕,安装调试后必须有质量保证期限,一年或多久双方共同确定,10%质保金就是为了保证供货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而设定的,这是大额采购普遍存在并采用的方法。 5、质保期过后,10%的质保金要作为合同尾款支付给供货方,这是合同中的支付金额已经结束。 6、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期过后,供货方需要为产品在使用寿命内提供技术升级和售后维护,当然,这是属于有偿服务。 如果我有说的不清楚的地方,你可以追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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