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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2008年)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你的情况属于已经连续2次订立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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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2008年)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你的情况属于已经连续2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有两种选择:1、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的要求每月支付2倍工资,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的经济补偿金,是2N,不是2N+1,工作年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08年。建议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更多的赔偿。
你2003年到2008年之间就每年签一次的固定期限合同,2008年后又签了一次三年的固定期限,总共已经是6次了。这时,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补偿金从入职第一天算,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补偿金算法一样。 理由:你已经连续订立二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只要你没有下面这些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当你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是由于你的原因,一般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公司签了两次固定期限来电合同之后就是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现在存在两种诉求,一个是没有续签书面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产生双倍工资赔偿;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该签订之日起产生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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