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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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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地点:当地社会保障中心处理。1、用人单位应当持有相关信息到县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股办理保险登记手续。2、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1)自单位与失业人员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2)失业人员在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内向县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股申请失业保险金。3、个人需要携带的信息:(1)6份身份证复印件。(2)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证书3份(含原件1份)(3)个人档案(4)单位最后一印件(5)最近8张1英寸彩色照片(6)我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
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申请人出示本市商业银行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2、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 3、社会保障机构在次月15日前按月向失业人员银行账户支付失业保险金。
一、办理材料:《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入职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失业证用》。二、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等以上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2、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三、参照《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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