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
根据先照后证的原则,设立公司在工商局提交的资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所有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联合委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字);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财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出租人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人为酒店、酒店的,提交酒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上述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由公司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1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