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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当事人享有所有权中恢复原状的请求权,此请求权基础在于物权所有权,效力优先于普通债权,当出现受领人的财产不足以清...
不当得利需要的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是有效证据才能够使用。不当得利,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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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内容就是对不当得利合同的相关说明,1、合同纠纷是因签署、履行合同产生的纠纷,一般因违约产生。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是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2、不当得利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合同等法律依据或开始有依据后来丧失该依据(例所签订的合同被认定无效等),债务人取得了债权人的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应对债权人负有返还义务。3、在诉讼中,合同纠纷需要原告先举证证明合同关系存在、被告可举证证明其未违约等;不当得利中,原告一般只要举证对方从自己处获得利益,被告需举证证明其获得该利益的合法依据,否则要返还。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 3.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 4.因不法原因而为给付。 在以下情形中,虽没有给付原因,但排除不当得利的成立: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基于道德上的义务为给付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一旦给付,即不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对无抚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抚养义务而予以抚养。对被抚养的亲属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支出的抚养费。是否为道德上义务,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给付标的物的价值等情况认定。 (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此时债务人的清偿应是非债清偿,但债权人的受领并非无合法原因,此时的清偿也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不发生不当得利。 (3)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给付人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任意为给付,不发生不当得利。但给付时作出保留如附有条件,或给付不以给付人意志为转移的,仍成立不当得利。 (4)因不法原因而为给付。不法原因是指给付原因违反国家的强行法规范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为清偿赌债而为的给付。但不法原因仅存在于受领人一方时,不阻却不当得利的发生。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类。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明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并赋予劳动者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是不享有这种权利的,因为法律对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得非常明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还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98条也规定如果使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命令纠正的劳动者受到损害,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些规定,使用者不得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违反法定条件的解除合同行为不能成立,无效。也就是说,即使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的解除条件,因违反法定解除条件而无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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