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车辆报废,在不通知车主的情况下,交警只有依法收缴的权利,没有权强制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法律意见】 机动车到了报废年限不去报废,车辆强制报废,罚款200-2021,驾驶员驾驶证吊销。吊销后2年才可以初次领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车辆强制报废违章要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该规定。《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7人已浏览
1,007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